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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日常行为规范

创建时间:2020-05-22 11:41:30
来源:无锡市铃兰实验幼儿园

2014/10/12 21:38:51

教师日常行为规范

1、热爱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幼教专业,热爱本职工作。

  2、树立儿童观,热爱幼儿,尊重幼儿,关心爱护幼儿,对幼儿的态度和蔼亲切,把幼儿看作学习、生活的主人,建立新型的平等的师生关系。

  3、认真学习《纲要》,贯彻《纲要》精神,落实教育目标,努力创造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。充分利用幼儿的感官,力求在动手动脑的实践活动中,每个幼儿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。

  4、严谨治教,积极探索,不断改革创新,刻苦钻研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提高教育质量。

  5、遵纪守法,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,上班不迟到,不早退,不做私活,不串班聊天,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,维护社会公德。

  6、仪表得体,服饰整洁大方,符合教师的职业要求,带班不穿高跟鞋。

  7、举止文雅,讲文明,有礼貌,说话和气,运用礼貌用语,待人热情,严以律己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言语行动处处是幼儿的表率。

  8、同志间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不计较小事,协调一致,共同提高,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,不背后议论。

  9、守法奉公,秉公办事,不图私利,不吃请,不受礼,不搞不正之风。

  10、爱护公物,讲究卫生,爱护园内各种设施、玩具、器械等,节约水、电、气、粮,不把公物归已有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。

  11、注意安全,保护幼儿安全,不发生意外事故,防火防盗,防意外事故。

  12、要与幼儿家长保持密切联系,经常向幼儿家长汇报幼儿身体发展情况,和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幼儿。要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。